百佳妇产新生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小贴士
Introduction
尊敬的宝妈:
您好! 能与您在上海百佳妇产医院共同迎来您生命中的小天使,我们感到万分荣幸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宝宝来到世界上的第一张名片,我们愿意竭诚帮助您为宝宝做好这第一张名片。关于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办理,您需要知道:
首先请您尽量在离院前办理新生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这样既能为您节省时间又能及时为宝宝办理一些相关证件,如报户口、接种疫苗。
我院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时间为每周一、三、五下午13:00-16:00,逾节假日不予办理。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预约电话:18017597911
办理前:须知
1、请您为您聪明可爱的小天使取个优雅动听的名字,如果是在中国报户口请取中文名字,另外请避免公安部门规定的生冷僻字。
2、在您住院期间,我们的护理人员会指导您填写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相关的材料,您可以先用铅笔书写以便查核和修改,如果您确认无误且无需改动请用蓝色水笔书写,全部材料一律不得涂改。注意在填写年龄的时候以周岁为准。
注: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相关填写材料包括:上海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申领须知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; 如果是非产妇本人以外的其他人来办理必须填写申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委托书;如果因某种原因不能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,必须由产妇本人填写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心要求的“声明”。
办理时:
携带资料要求必须真实有效
1、宝妈本人办理:
(1)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。
(2)声明(不能提供父亲信息者需要填写此单,医院有统一模版)
温馨提示:即使户口地址和身份证相同,但是户口本已由公安机关标注“迁出”的户口本信息则无效,不能办理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办理方承担。
2、委托人来院办理:
(1)宝妈本人填写的委托书(办理者必须与被委托人一致)
(2)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。
3、宝宝户口申报落户地址应明确随父或随母,如父或母身份证与户口本地址不同者,还须携带户口本原件。
4、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是否正确一致,并在打印出的稿纸版出生证明上方签署“信息核对无误”并签名,之后再由出生证办理人员为您打印正版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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